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十五”环境质量及环保计划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 2006-05-10 17: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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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朱建平、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分别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十五”环境质量状况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情况通报中指出,“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国家控制的污染物排放增长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05年,全国烟尘、工业粉尘、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及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00年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初步控制;由于煤炭消耗量大幅度增加,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有所增加。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重点地区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涌现一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

  但是,“十五”期间力图重点解决的一些深层次环境问题的进展还不够理想,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环境保护的法制、体制、机制、投入、能力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总体上看,当前的环境状况与群众期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环保“十五”计划的实施效果并不很理想,部分控制目标未能实现。

  在“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中,未完成目标控制要求的主要指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和COD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指标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有所反弹。根据初步统计结果,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COD排放量仅比2000年减少了2%,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科学发展观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以GDP为中心的干部考核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增长,甚至以牺牲环境和群众健康为代价,忽视了环境保护是政府应该履行的基本职责,没有充分重视环境治理设施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历史欠账较多,污染事故有所增加。“十五”期间,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自2002年末开始,高能耗、高物耗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出现过热发展的态势,年平均增长率都在15%以上,但污染治理进程相对缓慢。

  三是环保机制不健全,监管能力十分薄弱。

  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49万吨(初步统计数据),超过总量控制目标(1800万吨)749万吨;比2000年(1995万吨)增加了约27%。影响二
氧化硫控制目标完成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国家环保计划中二氧化硫控制目标的确定是综合考虑了《“十五”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煤炭工业“十五”规划》和《电力工业“十五”规划》等作出的。但是,“十五”期间,国民经济保持年均9.48%的持续高速增长,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对能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十五”期间的能源需求弹性系数实际达到1.6,是规划预测的4倍。2005年全国的能源消费量达到22.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长了55.2%,其中煤炭消费21.4亿吨,增长了近9亿吨,增加量超出规划8倍;煤炭消费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68.9%,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同时,生产活动的整体技术水平较低,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

  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2000年,我国火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消耗煤炭5.8亿吨,到2005年,火电装机容量达到5.08亿千瓦,超过规划约1亿千瓦,消耗煤炭11.1亿吨,增长了近1倍。能源消费的超常规增长和火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是导致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其次,脱硫项目建设滞后于总量控制要求。“十五”期间,火电行业的脱硫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进展不理想,计划要求削减105万吨二氧化硫(约合新运行3500多万千瓦的火电脱硫机组)的任务只完成约70%(“十五”新投运的脱硫机组只有约2400万千瓦),脱硫项目的安排大大滞后于总量控制目标的需求。脱硫工作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十五”期间,国家未能在国债和环保补助金上对火电脱硫项目给予足够的支持,在大部分地区也未能对现役火电机组脱硫的上网电价予以落实,造成老机组脱硫建设缓慢和运行效率低下。

  第三,电厂脱硫建设和运行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在脱硫市场突然剧烈膨胀的情况下,市场运作不够规范,造成脱硫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许多脱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同时,由于脱硫设施在短时间内大量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建成后效率低,故障发生率高,达不到应有的脱硫效果。

  2005年全国COD排放总量1413万吨(初步统计数据),与“十五”提出的1300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相差115万吨,仅比2000年(1445万吨)减少了2%。COD控制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十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未达到预期目标。

  其次,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不理想。

  此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难以满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信息来源:电力快讯